帮忙承揽工程收了25万元
临高水务局原局长符江生获刑
南国都市报5月28日讯(记者何慧蓉)符江生在担任临高县扶贫办原主任、临高水务局原局长期间,先后收受项目施工方两老板25万元。近日,临高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符江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符江生所退25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2年春节前的一天,王某希望时任临高县扶贫办主任的符江生帮助其承揽到临高县扶贫办的工程项,送给了符江生10万元人民币。符江生收下钱后用于了个人开销,并未帮助王某承揽到临高县扶贫办的工程项目。
2015年春节前的一天,林某为感谢被告人符江生在担任临高县水务局局长期间帮助其承揽了临高县波莲镇和朗、干校水库加固工程,送给了符江生15万元人民币。符江生收下钱后用于了个人开销。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走访过程中自行发现符江生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2016年12月19日,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线索进行初查,通知符江生到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接受调查,符江生到案后如实向检察机关供述了其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
2016年12月26日被告人符江生退还了赃款共计人民币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