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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水务发展迈向“新征程”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7  来源:海南日报  浏览次数:594

近些年来,我省加强了松涛水库生态环境和水源保护的力度,全力保护好这个海南人民的“生命库”。图为儋州市南丰镇松涛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报记者 陈元才 摄

针对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的状况,我省启动建设了23个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图为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 本报记者 张茂 摄

目前,万宁各乡镇已经普遍建成人工湿地,形成了规模化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图为万宁东澳镇镇墟人工湿地处理污水工程。本报记者 袁琛 摄
  ■ 本报记者 孙慧 通讯员 邹小和

  万物皆源于水,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从1988年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 海南对水资源管理与利用的探索脚步从未停歇。2003年开始,我省率先全国探索水务一体化改革,行政部门管理范围从传统水利的灌溉、防洪、抗旱向城市供水、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保护等方面拓展,水务工作实现了从单一的农村水利管理,逐步向城乡一体化管理转变。

  水务一体化改革后,全省水务工作也迈入了新阶段,在体制机制继续不断优化的基础上,我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统筹城乡、区域供水,统筹地表水、地下水和空中水,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满足人民群众对水务发展的新需求,并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出重要作用。

  率先全国探索水务一体化 从 “多龙管水”到团结治水

  松涛水库,作为全省最大的水库,也是全国十大水库之一,集水面积达到了1440平方公里,是国内知名的水利风景区之一。每当夕阳西下,湖面霞光四射,重叠起伏的山峦和婆娑的椰林,吸引了四面八方游客前来观光游玩。

  “这些年政府对松涛水库生态保护力度加大了,以前临岸建设的房屋都被拆除了,也没有人开燃油船到湖上钓鱼吃鱼宴了,水库的水也变得越来越清澈。”家住松涛水库附近的儋州市南丰镇志文村村民符木里说。

  近10年来,松涛水库的发展理念从水资源管护到水生态治理转变,是我省水务一体化改革的一个侧面体现。

  建省以来,我省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发展涉及到的防洪、排涝、供水、污水处理及回收利用管理职能分布在不同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政,信息难以互通,常常造成资源重复浪费;另一方面,农村农业发展涉及到的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需要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和统一管理,进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为进一步优化配置水资源配置,更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

  自1990年以来,我省政府已经明确全省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体制。2003年,省委主要领导曾到省水利局进行调研,并深入到松涛水库调研,提出了松涛水库“九问”,在此基础上,我省继而形成了水务一体化管理的设想。

  2003年5月,省水务局正式成立,这意味着我省正式开始全面探索水务一体化改革。2004年,海南省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对《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第七条内容的修订, 我省经济特区实施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正式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

  2009年7月,省水务厅正式成立。省水务厅在原水务局和三防办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城镇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职能。从此,我省建立了水源—水厂—水龙头—排水—治污的一条龙供、用、排水管理体制,标志着我省水务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并为进一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省水务厅相关负责人认为,水务一体化是我省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小政府、大社会”管理架构下应势而生,实现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建立水源—水厂—水龙头—排水—治污的一条龙供、用、排水管理体制,使水资源管理得到切实加强,规范防汛抗旱工作组织体系,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水务发展目标。

  贯彻落实城乡统筹发展理念 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大边村村民王万征,干完农活后喜欢在村口的小花园休憩。王万征告诉记者,这座小花园地底下埋着污水处理设备,全村的生活污水从管道运送到污水设备进行净化处理,变成清水排进池塘。“早在10多年前,我们喝水都还得自己去挑,哪能想到今天不但有自来水输送到家,连污水都能回收利用了。”

  自2009年成立以来,省水务厅对全省水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制定和实施水务发展与改革规划。先是率先全国完成了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并先后完成全省水务发展与改革规划、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一批综合和专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奠定全省水务发展基础。

  省水务厅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些规划的最大特点,就是根据职能的调整,适时增加了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方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

  依据规划目标,我省逐步将城市水厂管网延伸至周边乡镇、农村,统筹建设城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将农村优质的水资源输送到城市,统一调配,提高了城市供水安全保证率,统筹城乡推进的发展理念贯彻至我省水务工作的方方面面。

  截至目前,全省城市自来水普及率由60%提高到93%,污水处理率由40%提高到81.6%,海南也成为全国污水处理“县县通水”第七个省份。改革近10年,我省水务一体化逐步从理论走向实践,从单一的农村水利管理,逐步向城乡一体化管理转变。“水利进城,水务下乡”已成为海南水务工作的一大亮点。

  10多年中,全省水务基础设施逐步铺开建设,依托水务一体化改革,我省也组建了水务集团,着力创新水务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水务建设资金。从水务一体化改革以来,截至2017年,全省新建城镇水厂6个,扩大净水规模70万吨,城镇供水能力由165万吨增加到235万吨。

  同时,针对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的状况,省水务厅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整合水务资产,构筑投融资平台,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建设了23个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

  此外,我省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也正在加快建设中,民生水利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大隆水库、戈枕枢纽工程、红岭水利枢纽等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大广坝二期灌区工程、红岭灌区工程、海口市南渡江饮水工程等灌区、引水工程陆续开工建设,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全国率先推行河长制 营造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

  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指出: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近几年来,我省上下牢记习总书记的重托,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创新江河湖泊管理制度,出重拳加大整治力度,水生态文明水平不断提升。

  作为岛屿型省份,海南属于独立海岛体系,江河湖泊有独特的地缘优势,但也有脆弱忧患。2015年,我省人大常委会调研发现,全省约有10%的地表水存在轻度或中度污染,城市内河、中小河流和江河入海河段受城市生活污水、城市面源废水和农村、农业废水排放影响,污染物超标。

  时任省长刘赐贵当时提出,要对全省内河水系进行检查,摸清水质状况,分析原因,全面整改。2015年11月,省政府出台《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对全省受污染的64条城镇内河(湖)进行集中专项治理,确保到2018年,治理范围内河流段及流经城镇河段消除劣Ⅴ类水体,实现城镇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省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

  省水务厅厅长王强认为,海南河湖众多,自然禀赋不同,面临的主要问题各异,要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系统治理。借助治理64条城镇内河(湖)的治理行动,海南首先在64条内河(湖)试点河长制,由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湖)河长,乡镇政府领导担任河段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河长负责指导制定内河(湖)治理方案,协调、监督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

  在推进内河(湖)的治理中,我省突出抓好海口、三亚等示范区的治理。尤其是海口的美舍河,河流贯穿海口城区,治理难度极高。推行河长制后,海口以美舍河治理为突破口,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的水环境提升战略,构建起良性水循环系统。

  治理后的美舍河面貌日新月异,5个示范段水体净化能力提升,沿岸树木葱葱,流水生风,蝴蝶翩翩。2017年,水利部将美舍河评为国家水利风景区,海口市也在将美舍河逐步打造成城区重要的水生态景观廊道,成为海口乃至全省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示范项目。

  经过一年的试点治理,64条内河(湖)治理成效明显,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64条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已全面开工治理,水体达标率从2015年的4.3%提高到55%。以此次治理行动试点的河长制工作也取得了成效,并逐步以点带面推行至全省。目前,全省共设立四级河长1743名,配备河道管护员2164名,竖立河长公示牌4808块,实现全省每一条河(湖)都有河长。

  为配合全省大规模江河湖泊治理,我省也利用经济特区的立法优势,先后制定出台《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海口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海南省万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等法规,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依据相关法规,我省加大对河道生态破坏整治力度,省公安厅成立省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总队,澄迈等市县也相继成立旅游与环境警察大队,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遏制河道非法采砂等行为。规范河道采砂权出让,保障河砂市场供应,维护采砂正常秩序。

  2018年,省水务厅借助编制“一河一策”为重点,开展全省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等九项专项行动,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采砂,同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小流域水土综合治理等等,多管齐下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本报海口4月16日讯)

  水务发展大事记

  1988年

  建省之初,我省共有水库1002座,到2017年底,我省共有水库1105座,较建省之初增加103座,全省水库总库容增加33.4亿立方米。

  2003年

  海南省水务局成立,工作职责逐步由农村水利向城乡一体化水利转变,建立健全与之相对应的水务管理机构。

  2005年

  我省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把农村饮水解困提升到饮水安全高度。截至2015年底,我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2.1%,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比例达42.4%。

  2009年

  海南省水务厅成立,为履行涉水事务管理职责奠定基础。

  2011年

  全省污水处理厂县县通水全覆盖,是全国实现污水处理“县县通水”第七个省份。

  2014年

  我省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省直管市县实际情况,将原由村、镇(乡)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部收归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2016年

  国家开始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截至2017年底,我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5%,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比例达44%。

  海南省水务集团注册成立,按照省“多规合一”要求,推进实现我省水务产业一体化、统一资源配置、统一运营管理、统一调度指挥和规模化经营。

  2017年

  全省城市自来水普及率由60%提高到93%,污水处理率由40%提高到81.6%。

  我省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17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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