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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陕西省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3  浏览次数:420
       近日,陕西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印发,规划的预期发展目标、主要建设任务和总体工程布局等全部敲定。围绕着力提升民生水利发展水平,到2020年全省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将有大幅度的提高。

   “十三五”期间,陕西省计划城镇日供水能力达到215万吨,水质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在县城供水建设方面,估算总投资39.33亿元,对85个县区供水设施进行改造扩建,新建水源工程70处,兴建净配水厂114座,铺设各类管道1904公里,设施状况和水质标准都有进一步提高。在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综合采取配套、改造、联网等方式,辅以新建措施进行巩固提升,估算总投资63.3亿元,新建改造工程107万处,彻底解决和改善1120万人的饮水安全条件。

  锁定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陕西省持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将所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县城供水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和省市县三级联动,切实保证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同时,项目规划尽力做到与扶贫攻坚精准对接,把建设项目受益范围覆盖到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确保扶贫攻坚饮水安全建设项目落地见效。

  坚持省市县三级共同担责,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调整增加财政投入,充分利用金融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另一方面,工作重心向精准脱贫倾斜,在项目安排上资金优先保障贫困地区,特别是中央项目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承担,加快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饮水安全问题。

  为确保“十三五”建设任务如期完成,陕西省积极探索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四项制度”,按年度分解细化落实城乡供水建设任务,精确制定阶段目标和进度方案,逐项目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旬报月促统计调度,扭住薄弱环节,全程跟踪问效,通过常态化督导检查,重点跟进督办等措施,强力推动城乡供水项目建设进度,为全省经济社会追赶超越提供坚实的用水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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