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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城区供水价格下月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1.92元/立方米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6  浏览次数:446
     近日,记者从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市发改委日前已发布衡阳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通告,新的供水价格从2016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1.92元/立方米。

据了解,衡阳市现行的各类水价在省内同类城市中处于最低水平。此次调整后,现拟定的各类水价将在省内同类城市中处于中等水平,以拟调的居民生活水价1.92元/立方米为例,还将低于省内岳阳、怀化、张家界、湘西及长沙等市州。

今年6月21日上午,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了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25名听证代表普遍认为,供水价格调整较为合理,对确保衡阳市城区安全优质供水,缓解供水企业因提质改造引起的成本上升压力都有积极意义,赞成或基本赞成市发改委拟定的听证方案。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发改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以及社会各界对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的意见与建议,同时兼顾缓解供水企业经营成本压力和广大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等因素,《衡阳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通告》是请市政府批准同意,经省发改委备案后发布!”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衡阳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的通告

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衡阳市政府同意,现就衡阳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1.92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8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调整为7.44元/立方米。对纳入居民生活用水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按2.22元/立方米执行。

二、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及水价级差按现行规定不变。

三、对特困户、低保户等用户每月每户减免5立方米水费。

四、衡阳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后,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仍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变。

五、衡阳市城区供水价格从2016年8月1日起的用水量执行,执行后第一次抄见表量按原价格,第二次抄见表量按新的用水价格。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5日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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