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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的供水企业应实行“一户一表”制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8-04  来源:贵州日报  浏览次数:612
?? ??2005年前,贵阳市的供水企业应实行“一户一表”制。今年,贵阳供水总公司向物价局申请“一户一表”旧户改造的建议价为850元/户,价格听证会上,物价局建议实行综合平均价815元/户。一些代表认为价格偏高——

听证自来水“一户一表”

7月30日上午,贵阳市物价局主持召开了“贵阳市自来水‘一户一表’用户改造价格听证会”。

今年2月14日,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向贵阳市物价局提出申请,建议将“一户一表”用户改造价格制定为850元/户。在价格听证会上,贵阳市物价局发表了初审意见,并建议“一户一表”旧户改造价格实行综合平均价815元/户(不分地段、不分楼层高低、不分改造安装难易程度)。

来自不同阶层的15名代表,本着各自的代言立场发表了不同意见。一些代表认为,一些沿海城市已经实施了“一户一表”改造,每户住户交纳的费用大约在600元左右,贵阳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因此,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和物价局的建议价偏高。

供水总公司申请价850元/户

2004年2月4日,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向贵阳市物价局递交了《制定了一户一表旧户改造价格的申请书》。

《申请书》说,随着城市发展,人们物质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国家房改政策的实施,房产私有,原有住房配套公共供水管理无人管理,年久失修,造成跑、冒、滴、漏。这既浪费了水资源,又使水费居高不下,客户难于承受,水费难收形成长期欠费等。客户对改造安装一户一表要求呼声越来越高。

在《申请书》中,贵阳市供水总公司称,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做到抄表到户,减少了长期以来居民轮流抄表麻烦。更重要的是,在实施“一户一表”的同时,以UPVC环保型塑料管取代了普通镀锌钢管,并且在安装“一户一表”的同时取消屋顶生活用水箱,从而消除供水的二次污染,确保水质,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

按照2002年3月1日起试行的《贵阳市城市供水规定》第11条规定,贵阳市要“实行一户一表制,按户装表、抄表到户。未按户设表、抄表到户的,供水企业应在2005年前实行一户一表制。”

据悉,在召开价格听证会前,贵阳市已经实施了“一户一表”旧户改造试点,截至2003年11月,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共实施一户一表旧户改造安装15584户。据该公司抽样统计,最高工程费用为957.18元/户,最低工程费用783.82元/户,平均工程费用约879.90元/户。水表到住户用水点?25UPVC塑料管平均每户长度20米(注:以上改造安装工作统计测算中未含公共配水管、土石方、市政破路费、路面恢复及下水恢复等费用)。

7月30日,贵阳市供水总公司法人代表吴宏在听证会上陈述,公司根据试点情况,按标准单元住宅八层楼一梯二户平均测算,建议制定价格为850元/户(含1.6米?63管道、水表、水表箱、总闸门、进户立管、闸门及连通户内管道和断、堵原有支管)。

物价局建议实行综合平均价815元/户

而在听证会前,贵阳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对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实施的6个工程项目(涉及525户)进行抽样调查,测定平均含税成本为788.08元。

在听证会上,贵阳市物价局对贵阳市供水总公司的申请发表了初审意见,认为贵阳市供水总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程序合法,符合听证的基本要求。

会上,贵阳市物价局根据有关法规,结合贵阳市实际情况,建议供水“一户一表”旧户改造价格不分地段、不分楼层高低、不分改造安装难易程度,实行综合平均价815元/户。

记者在会上看见,代表得到的《申请书》主要包含“贵阳市供水总公司概况”、“‘一户一表’改造的原因”、“制定‘一户一表’旧户改造的政策依据”、“申请制定价格的依据”、“申请制定的价格标准”,没有“一户一表”改造的工艺流程、材料构成和价格构成等资料。

代表:申请价格相对较高

绝大多数代表肯定了供水总公司多年来的辛勤工作,以及在供水、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普遍赞同一户一表改造工作。部分代表认为与全国部分城市相比,申请价格偏高,对改造费用中,政府、企业、居民承担部分分别是多少不很明白。

同时,有些代表对定价方案的相关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高层建筑二次供水问题突出,申请书中未体现如何通过加压取消“屋顶水箱”,解决二次污染的措施;

产权界定问题,建议在改造前住户和供水总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产权和维修责任;

《申请书》中未详细说明价格计算方法及工艺流程,未列出改造所用材料的材质,品牌,数量,单价及安装费用,税金、利润;

“管走外墙”的改造方式可能对建筑外观存在不良影响。建议针对不同户型的建筑物制定不同的改造方案及相应改造价格;

对水表计量的精确性提出高要求,要求使用经过专业鉴定的水表,并在改造费用中加计“手检费”;

应充分考虑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制定相关优惠,减免措施。

对物价部门审定的成本和价格,代表提出要有明细构成。要严格审定改造中发生的实际材料价格、材料用量、人工费用等。

代表观点

?李良寿(来自省消费者协会)

贵州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良寿代表省消费者协会陈述如下意见:一、贵阳市供水总公司提出“一户一表”旧户改造,可以方便消费者不用轮流抄表,减少麻烦,消费者是欢迎的。

同时,他认为,《申请书》比较粗略,如供水总公司提出取消屋顶水箱,减少和取消二次污染,但是,在书中看不出有采取加压措施,以后水压是否能够达到高层楼房的要求、高层住户能否及时用到水不得而知。此外,对于一户一表的产权归属也未作说明。水表到用户家中的部分,产权究竟是谁的,出了问题如何维修,这些都没有说清楚。

概念不清楚。1,提出的“一户一表”旧户改造与现在消费者使用的一户一表有何不同,在《申请书》中未作表叙,消费者不明白。一户一表旧户改造的表述直接与申请方提出的价格有关,建议做相应补充;2,《申请书》提出一户一表旧户改造每户价格为850元,但未对其构成,作说明,没有说服力,消费者难以接受。建议补充其构成,其中包括材料费(含使用的材料、材质、品牌、单价、数量等)、人工费、税收、合理利润等,省消费者协会就接到一些已装用户投诉水表爆裂的案例;3,在我们接到的投诉中,有些是自愿申请安装的,但是也有强制性安装的,实行“一户一表”旧户改造应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不得强制。

王幼平(来自贵阳市工商局)

结合全国其他一些城市已经实施的“一户一表”改造情况看,费用都在800元以下,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和贵阳市物价局提供的建议价相对较高。

她介绍了部分城市实施一户一表的做法。首先是青岛,居民承担的只有300元,其余的由房地产开发商、供水企业、政府财政各方补足。此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和住宅年代、结构、破旧程度,将住宅分为近期改造、暂缓改造、不改造住宅。

合肥市的收费标准为整个单元住户安装,每户630元,非整单元安装每户700元,下岗职工和特困户每户350元。

而在杭州,老住宅进行一户一表改装,每户居民的投入也只有580元(含材料、安装、破路等),改造不带强制性。

相比较而言,贵阳市850元和815元的建议价相对要高一些。如果费用都由住户承担,合理性在哪里?

章佑民代表

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建议制定统一价格为每户850元是不合理的,也是许多用户不能接受的。

我受邀请作为听证会代表,近半月随机走访了两百多名本市居民,100%赞成“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计量收费,但不同区位的用户对改造费用平均化多有反感:新建小区,作为房产价值的一部分,基本认可;单位住宅区或旧城早些年有所规整的社区仅部分人有意见;最反感的是旧城错综复杂的居民中尤其是有可能一两年拆迁的用户,他们不接受如此改造价格。

为此,我建议依自愿申请和实际成本收费,或免费安装然后调整水价逐月收回成本。近年拆迁地段,暂不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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