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社会节水意识,促进供水企业健康发展,推进宿迁市区区域供水工作进程,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参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到户供水价格水平,结合市区区域供水实际情况,宿迁市物价局经调研、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局集体审议,并报市政府同意,下文明确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区域供水到户临时价格,待区域供水工程全部建成后,按该公司实际供水成本重新正式核定区域供水到户价格。
具体价格为:1、居民生活用水到户水价镇(乡)区、自然村为1.65元/吨;2、非居民用水到户水价为2.85元/吨;3、特种用水到户水价为5.38元/吨。同时明确对特困群体实行减免优惠政策,即每户每月免费使用自来水5吨(不足5吨的,按实免收)。对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苗、种植、养殖的用水免征收水资源费,其他计划内用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该临时价格自2015年7月份抄见水量起执行。来源:宿迁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