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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住宅 二次供水须同步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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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06 浏览次数:
554
本报讯(记者朱凯)昨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武汉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用水水压需求超过公共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的,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配套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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