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最新标讯
技术前沿
企业中心
展会信息
网站首页
行业资讯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最新标讯
技术前沿
企业中心
展会信息
名企排行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新改扩建住宅 二次供水须同步投用
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6 浏览次数:
493
本报讯(记者朱凯)昨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武汉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用水水压需求超过公共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的,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配套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下一篇:
因供水管道施工 汉阳武昌汉口近三天这5处要停水
上一篇:
常州投资5亿多元对供水管网及自来水处理工艺进行大改造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
• 黔南:治水兴利 福泽于民
2025-12-19
• 平稳运行11年,“南水”进京超115亿立方米!
2025-12-18
• 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2025-12-18
• 滨州市城区6000户家庭实现水龙头直饮 计划明年覆盖2万户
2025-12-18
• 合川:“智”水有方 润泽千家万户
2025-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