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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污水治理条例 违规最高可罚50万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7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190

  城市内涝灾害频繁、井盖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不过随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实施,这些现象将逐步缓解。

  3月14日漳州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研讨会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解读会召开。漳州市作为全省首个开展条例宣传贯彻的地市,会议邀请了数位专家对该条例进行解读,并把脉漳州城镇污水处理运营。

  企业商户排污 先来领个证

  《条例》中提到,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要求排放污水。

  而排水户要申请许可证,必须具备相应条件: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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