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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用水今年开始不享受居民用水价格优惠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5  来源:大连日报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203

  记者昨天(4日)从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根据省级相关文件规定,从2000年开始享受居民用水价格优惠的冬季供暖用水,从今年开始恢复与工业用水同价,供暖水价由优惠价2.3元/立方米恢复到3.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价格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附加费价格由0元调整到0.32元/立方米。

  根据自来水集团下发调整供暖水费和经营服务业水费价格的通知,供暖水费价格从2014年1月1日起抄表开始执行3.2元/立方米的新价格,经营服务业水费价格从2014年2月1日起抄表开始执行3.2元/立方米的新水价。服务业纯水费由2001年的5元/立方米,下降到现在的3.2元/立方米,每吨降1.8元,供暖业纯水费每吨涨0.9元。算上附加费0.3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20元/立方米,供暖水费和服务业水费都是4.7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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