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湘潭城区污水处理费上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3  来源: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233

  1月10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最新调整的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已经出台,并从本月起开始实施。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来0.65元/立方米提高到0.75元/立方米。

  2013年8月29日,湘潭市物价局按照程序组织召开了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提标听证会,广泛听取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初定的调整方案为污水处理费均价由现行的0.72元∕立方米提高到0.91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0.65元∕立方米上调至0.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0.80元∕立方米上调至1.0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原1.5元∕立方米上调至1.65元∕立方米。

  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物价局批准后,最新调整的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新标准,湘潭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现行按用水量每立方米平均0.72元提高到0.86元,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由0.65元/立方米提高到0.7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由0.80元/立方米提高到1.0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1.50元/立方米,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