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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推行三阶梯水价调整政策 焦作水价暂未改变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焦作晚报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19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一时间,水价问题成了市民关注的热点。那么,对于已经实施阶梯水价的我市来说,是否会受到影响进行水价调整?昨日,记者获悉,我市水价目前仍执行二阶梯,今后根据本地情况参照国家政策进行三阶梯调整。

  “我市现在是二阶梯水价,目前未接到调整通知。”昨日,我市水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0年11月,经过省发改委批准,我市开始执行二阶梯水价收费标准,用户每月用水量在13m3以内(含13m3)的,按每立方米2.4元收费;超过13m3的部分,按每立方米3.1元收费。二阶梯水价标准只是针对一户一表用户,公用水表用户则执行其他收费标准。

  据了解,目前,我市一户一表用户约17.6万户,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二阶梯水价以来,增强了市民的节水意识。

  我市二阶梯水价是否要调整?昨日,记者了解到,我省早在2002年就开始试点并逐步推广阶梯水价。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焦作市目前仍执行二阶梯水价,在今后要参考国家规定进行三阶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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