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周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到我省水污染防治亟待解决的四个突出问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滞后、水源安全有隐患、主要河流水环境形势严峻、园区建设未达到“三同时”。
成绩:
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多年100%达标
今年9月至10月,由省人大常委会9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全省九个市、州,实地检查20多个县(市、区),察看了污水处理厂、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项目、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及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等,最终形成了《报告》。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目前,全省河流85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有83.5%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规定功能区水质标准,14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5.7%,比2008年分别提高了16个和2.4个百分点。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多年实现100%达标,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