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与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三类企业必须强制投保社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否则将在环评、信贷等方面受到影响。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利用市场手段防治环境污染的有益尝试,将规范高污染企业的危废处理行为。
投保可优先获信贷支持
《意见》明确,强制投保企业包括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
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将在多个方面受到制约。一是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审批、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二是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三是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意见》规定了投保的激励措施。例如,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将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投保可优先获信贷支持
《意见》明确,强制投保企业包括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
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将在多个方面受到制约。一是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审批、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二是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申请。三是将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意见》规定了投保的激励措施。例如,在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时,对投保企业污染防治项目予以倾斜。将投保企业投保信息及时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