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刘波) 自2012年1月抄表计费起,四川省泸县县城自来水价格将做调整,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每吨2.60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每吨3.10元,其中工业用水每吨2.75元;特种用水每吨5.20元。对供区范围内的低保户,政府将实施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每户按每月6吨,每吨0.175元补贴。
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泸县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审核及听证会,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据悉,水费调调整后,该司将进一步加大供水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对外服务内涵,切实保障市民用水的安全、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