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西安市供水价格暂不调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9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张维 王敏  浏览次数:253
    28日,记者获悉,省(陕西省,下同)物价局近日核定了咸阳市城区供水价格,其中经营服务业用水每立方米为5.05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调整,标志着我省今年新一轮水价改革已经启动。目前,西安市供水价格暂时保持不变。
此次对咸阳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中,适当调整咸阳城区非居民用水和特行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分两步调整:第一步将行政事业用水价格和经营服务业用水并为一价,由现行每立方米3.08元和3.78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5.05元、工业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3.1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95元;第二步工业用水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具体时间另行确定)。特行用水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6.4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0元。供西咸机场的销售价格执行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免征污水处理费后由现行每立方米2.2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95元。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将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各类用水水资源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30元提高到0.72元,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90元提高到1.10元。自备井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自来水提价幅度同步提高。
    为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新建居民住宅要严格按照“抄表到户、户外计量”的规划要求建设,已有居民住宅要加快实施水表户外计量改造,改造费用当地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在自来水价格调整中安排每立方米0.18元改造费用,专项用于户表改造。执行时间由咸阳市择机出台。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