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周笑如) 经杭州市余杭区政府和区物价局批复,余杭区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实施调整,2011年12月1日后的用水量即开始实施新的价格标准。本次水价调整工作是从2010年8月正式启动,经过了水价调研,制定方案,调价申报,成本监审、召开座谈会等各个环节。其中在成本监审阶段,余杭区物价成本监审队在对余杭水务公司供水成本监审初步完成的基础上,邀请了省物价成本监审队和杭州市成本监审队进行了进一步审核。
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工业用水)、经营性(商业用水)价格调整为2.30元/吨,经营性(建筑用水)价格维持2.30元/吨不变,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为5.00元/吨。为切实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工业用水暂不执行调整后的价格,仍按1.75元/吨计。
同时,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要求,将余杭区现行的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工业用水)、经营性(商业用水)、经营性(建筑用水)等四类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今后余杭区供水类别分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等三类。
根据有关数据测算,水费在企业的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是很低的,如2010年余杭区的规模工业和第三产业的总产值为1536亿元,2010年余杭水务公司的经营性用水的销售额为10013万元,水费支出占规模工业及第三产业的总产值的比重仅为万分之六。本次适当提高水价,企业完全可以承受,社会影响也是很小的。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有利于节约用水,节约资源,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