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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水价11月实施新标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1-02  来源:中国水星  浏览次数:257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彭淼) 备受百姓关注的水价调价方案,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水价调整方案是依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度的通知》(浙价资[2010]330号)和《水利工程供水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第4号令)等文件精神,经财务审计、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该区供水价格分类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价格[2009]1789号文件精神,由现行居民生活、非经营性、经营性和特种行业用水四类简化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方面,从现行标准的1.80元/立方米调价为2.2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为2.6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方面,其中非经营性用水由现行标准的2.15元/立方米调价为2.8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水由现行标准的2.25元/立方米调价为2.8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为4.7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方面,由现行标准的4.4元/立方米调价为5.5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为7.4元/立方米。此次调价中,污水处理费也作了相应调整。在以上到户价(包括污水处理费)中,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4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为1.9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为1.9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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