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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应对污水处理负起责任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小编  浏览次数:237
  有报道称,过去7年来,我国在污水处理上仅政府投资部分就达5000亿元以上。污水处理表面成效很大,实际上钱花了,污染还在。污水中原有重金属、有机物、细菌、有害微生物等大半留在污泥里,大部分污泥并未得到有效处理,而是直接排入环境中,业界称之为“毒泥”。
  
  污水处理厂应是污染“克星”,现在却可能成为新的污染源,这无疑具有讽刺性。正如一些专家所说,不处理污泥,污水处理几乎是无用功,无非是污染物在污水处理厂转了一圈,聚集在污泥里,又回到环境中。如此处理污水,钱花了,效果却打了折扣。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建起污水处理厂却没有运行,空耗公共财政。在一些地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直在“晒太阳”。有的因为设计落后、处理能力弱而处于停运状态。如某地投资几亿元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几年来未处理过一滴污水。有的因为贪大求洋造成运行费用太高,建成后来水量少又“吃不饱”,只能让设施闲置。还有一些污水处理厂,虽然营造了一番机器轰鸣、流水潺潺的景象,让人误以为它们把污水全变成了净水,殊不知却在假装处理、超标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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