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之前网上公示的《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进行公布,修改出台的《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对之前广受争议的“广州市拟定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条目,进行了保留,也就是说,如果该条例最终通过人大审议,广州市即将启动阶梯水价制度。
南都讯 记者谭万能 实习生曹蓓 昨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之前网上公示的《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进行公布,修改出台的《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对之前广受争议的“广州市拟定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条目,进行了保留,也就是说,如果该条例最终通过人大审议,广州市即将启动阶梯水价制度。
在提请审议的《草案修改建议稿》中,对实行阶梯水价条款得以保留进行了说明。认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本质是一种政府政策导向行为,是希望通过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增加居民的节水意识,避免水资源的浪费。而且,广州市政府在2010年已制定颁布了《广州市城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其中已有相关规定。
据悉,广州市可能实施的阶梯水价制度,将对非居民用户实行计划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并规定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纳入本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节约用水工作。
实施阶梯水价在省内已有先例。比如深圳市于2005年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中已经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东莞市、中山市等城市也先后出台了类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