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郝佳丽 通讯员 李建国)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我区16家节水型企业和单位获得自治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先进单位称号。这16家企业可以享受多项用水优惠政策。
据介绍,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个企业、牙克石自来水公司等10个单位共16家企业和单位可以享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优先保证用水,对其节约的水量可留作企业发展用水指标或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有偿转让;企业节水技改项目优先安排,并从征收的水资源费中对立项的节水示范项目给与适当补偿等奖励和优惠政策。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全区节水灌溉面积从2005年的44.8%提高到2010年的61.6%。2010年全区农业、工业用水所占比例分别为76.7%、12.3%。相比2005年,农业用水下降近8%,工业用水上升约5%。十一五期间,我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从构建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节水型社会试点、调整用水结构等方面优化配置,大大提高了水资源对社会经济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