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合肥将地表水环境质量纳入政绩考核范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15  来源:江淮晨报  浏览次数:235
  如果有污水从某个区直接排进了南淝河,那这个区的水环境考核则为不合格。近日,合肥市环保局出台《合肥市城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将每月对重要地表水质进行考核,继空气质量之后,合肥市环保局再次将水环境纳入政绩考核。
  据了解,此次纳入考核范围的主要是合肥市入湖主要河流,包括店埠河、二十埠河、板桥河、四里河、南淝河等10条河流,考核的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考核的内容包括水质断面、排口截流情况和河道管理3方面内容,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根据规定,城市水环境质量考核情况将纳入对各县区、开发区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并将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