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印发《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中央分成水资源费是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并按比例上缴中央国库的水资源费。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全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办法指出,中央分成水资源费将用于节约用水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以及科研、新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节水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拨款补助和贷款贴息;水资源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补助;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和奖励等9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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