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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2-17  来源:新华网  作者:娄辰  浏览次数:238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而在山东省,这三条红线已经划定,并初步发挥了作用。
  山东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处长高希星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被禁止新增取水。
  据介绍,新办法的重点是严格控制三个关口:一是把住用水总量关,每个市、县用水总量必须控制在可用水量的范围之内,对突破区域可用水量控制“红线”的地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二是把住用水效率关,每个行业都要确定基本用水定额,超过用水定额的,不予办理用水许可审批;三是把住纳污容量关,引导中水回用、循环利用,实现达标排放,避免因过度排放加重污染,影响水质安全。
  在新办法正式实施之前,山东省在菏泽、淄博、临沂3个市进行了先行先试工作。通过控制用水总量保持水资源永续利用,进而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设计初衷已经有所显效。
  国能单县生物发电有限公司是菏泽市的用水大户,一直将地下水作为生产用水。2006年底投产时,每年用水23万吨。2010年,菏泽市根据山东省水利厅下达的用水总量指标,给这家企业下达了用水定额,面对压力,这家企业改造了设备,并积极推广和应用节水措施,目前每年用水量已下降至15万吨。
  单县化工有限公司也是菏泽市的用水大户,单县试点用水总量控制以后,县水务局每月都对这家公司的取水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公司通过强化对内部各部门的用水考核、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废水回用率等措施,节水效果初步显现,2010年吨产品耗水11.1立方米,比2009年降低47.6%。2010年用水比2009年减少28万立方米,用水量同比降低3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
  高希星说:“严控用水总量,严格按不同产业的用水定额标准审批用水许可,可使水资源真正成为引导各地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布局结构,发展节水型经济的‘杠杆’。”
  山东属严重缺水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5。全省年均可补充、可循环、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仅有303亿立方米,按目前用水方式测算,全省年缺水40多亿立方米。
  有关专家认为,实施新的用水管理办法是用制度保障人水和谐的自觉行动,也是对未来发展的高度负责。山东划定“三条红线”,对于促进全国范围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具有样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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