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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拟增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超额用水或多付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27  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浏览次数:476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24日电  据江西省水利厅消息,江西省重新制定各行各业及居民用水定额初步修订成果日前公布,新修订的用水定额大多数只减不增。用水定额的重新修订,将为江西省阶梯水价制定作准备。
    所公布的初步修订成果显示,各类型工业用水、居民用水的定额基本上都发生了变化,且大多数只降不升。如城镇生活用水方面,初中生(住宿)用水由150升/人·日降为100升/人·日;综合医院由6~30立方米/床·月定为20立方米/床·月。工业用水方面,洗衣粉制造用水由25立方米/吨降至4.5立方米/吨。
    不过,对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并没有减少,总体有所增加。如,室内有给排水淋浴设施,由180升/人·日增加到185升/人·日;室内有给排水淋浴设施和集中热水供应,则由210升/人·日增加到220升/人·日,其余的如室内有水龙头而无卫生设施的则维持110升/人·日不变。
    省水利厅有关人士称,新用水定额的制定,为将来制定阶梯水价作为铺垫。目前的用水定额标准并非最终成果,须经江西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认定,并经省政府批准方能成最终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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