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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布用水定额初步修订成果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24  来源:信息日报  浏览次数:181
  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及恰逢工业、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的重新修订期,省水利厅水资源部门从今年7月起重新制定各行各业及居民用水定额。23日,公布初步修订成果。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用水定额与2003年11月27日颁布的相比,大多数只减不增。以小学生(住宿)用水为例,从150升没人每日降至80升,减近一半。据透露,用水新标的重新修订,将为我省阶梯水价制定作准备。
  大多数用水定额减少
  根据我国2002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各省市相继制定用水定额,我省2003年底首次制定及颁布各行各业及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按规定四到五年须重新修订,我省从今年7月启动这项工作。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副处长傅敏称,用水新标的制定还有个主要原因,那就是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促使企业节约用水,改造排水设施,确保鄱阳湖永葆“一湖清水”。
  所公布的初步修订成果显示,各类型工业用水、居民用水的定额基本上都发生了变化,且大多数只降不升。如城镇居民用水方面,初中生(住宿)用水由150升/人*日降为100升/人*日;综合医院由6~30立方米/(床.月)定为20立方米/(床.月)。工业用水方面,硫化锑金属矿采选由740立方米/ 吨降至700;洗衣粉制造用水由25立方米/ 吨降至4.5立方米。
  用水新标为阶梯水价作铺垫
  省水利厅有关人士称,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生活及企业排放污水量在逐年增大,这给江河湖泊纳污能力构成了压力,会影响到水质的变化,如此的形势对发展经济与改善水质提出新的要求。制定用水定额,考虑到企业及城市生活的正常用水,超过定额后就得为多排污埋单,这有利于提高居民、企业节水意识,工业企业会有意识改造排水设施,循环用水。新用水定额的制定,为将来制定阶梯水价作为铺垫。
  据去年我省水资源公报,全年总用水量为256.95亿立方米,总污水排放量31.16亿吨(不含发电和矿坑排放),城镇居民生活排放8.7亿吨,二产排废水20.3吨。人均用有水量2633立方米,比上年少449立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每日157升。鄱阳湖评价面积2184平方公里,三类水及以上面积为67.8%,其余为劣于三类水(三类以下为不合格或劣质水源)。
  超过定额水价会提高
  与水资源缺少省份相比,我省水量虽充沛,但也存在分布不均的情况。2008年已完成五大河流赣江、抚河、信江、饶河和修河流域的水资源使用将实施配额制度,用水指标分配到设区市,并允许买卖,接下来就是定额的制定,拟定阶梯水价标准。傅敏表示,对于我省来说,重在保证鄱阳湖及其他江河水质,其次是水量的问题。目前的用水定额标准只能算中期成果,是水资源部门根据调研制定,要作为最终成果,还得经省发改委、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认定,并经省政府批准。获批后,就可作为阶梯水价的参考标准,超过定额用水部分的水价会提高。
  据2009江西水资源公报,全省主要城市水价(元/吨)为:居民生活用水0.95~1.4元,公用事业用水1.1~1.8元,工业用水1.1~1.8元,特种行业用水4.4~6.5元;污水处理费,生活0.15~0.8元,工业0.3~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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