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供水新闻
 
供水新闻

人大对水价调整的审议意见须得到重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5  浏览次数:485

  王则楚

  报载,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的报告。

  人大常委会对水价调整方案的基本审议意见是:保证自来水供水安全和质量属最基本的民生事项,市政府要在财力可能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促使供水企业加强成本控制,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要建立完善水资源费与终端水价的价格联动机制,并逐步实行自来水成本定期公开制度。

  虽然,根据2009年修订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水、电、燃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价格的调整,政府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虽然水价调整属于政府事权,人大常委会只是“听取和审议”。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必须得到重视。

  例如,“保证自来水供水安全和质量属最基本的民生事项”,这就明确了自来水供水的性质是“基本民生事项”,其公益性、普惠性都是其基本特征,属于人民政府应该重视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又如“市政府要在财力可能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这就是明确地向市政府提出要加大对供水这类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的要求。再如“要建立完善水资源费与终端水价的价格联动机制”,这里至少提出了终端水价计价条件,对照有人指出水公司截留9亿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的责问,也实际上在要求水公司对未能够做到一户一表的用水户的调价另行处理。至于要求“供水企业加强成本控制”,“逐步实行自来水成本定期公开制度”更是对大量漏水要居民负担的批评。

  虽然,我们还没有如香港那样,由立法机关对公交、居民用水、居民用电等基本民生事项的调整进行表决。但人大常委会的“听取和审议”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报告,是在履行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不表决作出决议和决定,不等于不再履行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基本民生的决定权,其审议意见是必须受到重视的!

  如果能够按报道说的,“针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广州市政府要在6个月之内回复办理情况。而办理情况会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再次提交常委会审议,或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措施。这也意味着,新的水价方案并不会马上执行。”那么,人大常委会的听取和审议就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已经是朝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因此,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重视与否、重视到什么程度,就可以看出政府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到什么程度,我们期待着政府的认真对待,期待着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认真落实。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