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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顺利召开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4  来源:中国水星  浏览次数:274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朱永建) 4月19日下午,河南省汝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汝南县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与会代表们在听取各项报告后普遍认为,由于汝南县现行水价一直偏低及供水成本增加等因素,导致了城市供水经营出现持续亏损的局面,目前对县城城市供水价格做出适当的调整很有必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将由现在的每吨1.50元拟调为1.85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由现行的每吨1.80元调整为2.20元;将“工业生产用水”和“经营服务用水”统一为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的每吨2.40元调整为2.85元;将特殊行业用水由现行的每吨3.30元调整为4.00元;对弱势群体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每月用水量在13吨以内者,仍按原水价收取,超过13吨者按调价后的价格收取。

 

  两大因素导致水价成本上升

  听证会上,汝南县发改委价格管理科负责人阐述了水价成本上升的三个因素:一是近几年来,由于原材料、电费等生产费用以及人员工资、生产原材料和等各项成本逐年增加,制水成本2008、2009、2010年分别为2.18元、2.08元、2.14元,比现行水价1.50元高0.5元还多,造成制售水成本逐年增加,供水经营产销倒挂,企业经营已经多年出现亏损。二是城区管网老化、城市供水设备陈旧自来水公司的很多设备已到大修或报废的年限,管网老化,维修率高,跑冒滴漏现象普遍,水损大,加上多年没有统一校验计量水表,一大部分水表不能真实反映用水实际,导致经营成本不断加大,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三是随着该县城市建筑高度的提升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水质和水压、供水时间有了更高的标准,供水服务中必须提供及时、安全、充足的供水,也就相应增加了生产成本,也是导致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

  四大理由促使水价调整

  汝南县清源自来水公司对此次水价调整陈述了四大理由:由于现行供水价格与供水成本倒挂,主营业务收入不能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也无法增加扩大再生产的投资,供水管网设施改造和水表分户计量改造工程难以实施,严重制约了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该县的地下水资源动态储量正在逐年减少,低水价不能充分体现自来水的商品属性,不利于人民群众节水意识的提高,难以实现创建节水型社会的最终目标;由于经营效益连年下降,企业无力进行技术装备升级,出现突发性跑、漏水事故,因抢修装备与技术落后,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维修,直接影响了广大用户的利益;现有水价不能补偿基本成本,供水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失灵,欠贷款,欠工资,负债累累,严重影响了企业组织简单再生产。

  调价后每户每月增加支出4.55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城市供水价格的制定应本着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考虑到该县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以生活用水平均吨水上调0.35元计,若每户生活用水不超过13吨,则每月每户增加支出4.55元,生活用水调价金额占人均月支配收入的千分之一点五五,对一般居民生活影响不大,针对特困户自来水总公司拟采取补贴方式,不会增加特困户的负担。

  代表建议应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听证代表们在听取驻马店市成本监审报告和县发改委的水价调整方案说明后,同意适当调整水价。代表们结合该县居民的实际收入和涨价对居民的影响,认为此次水价上调势在必行,建议供水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水损,降低成本,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不能只在提高水价上下功夫,尽快建立特困户价格补偿机制,实行一户一表分表计量,做到抄表到户。另一方面,随着城市改造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用水量持续快速增长,建议政府应拿出部分资金给供水部门进行补助,同时应关闭所有单位的自备水源,为供水总公司扩大能力提供支持。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推行阶梯式水价,以此来提高居民节约用水的意识。

  据悉,这次拟调的城市供水价格将由县发改部门上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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