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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嵩明县抗旱期间实行阶梯式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3-1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浏览次数:256
  中广网昆明3月10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通讯员蔡发燕)连续三年干旱,昆明嵩明县库塘蓄水严重不足,供水保障形式严峻,城市供水存在困难,为科学合理建立供水用水机制,嵩明县人民政府于3月1日发布通告,在县城实行阶梯水价。
  通告要求,县城居民用水按每户每月6吨为基数,6吨以内执行原来水价,7~9吨范围内按到户纯水价加收50%,9~12吨范围内按到户纯水价加收100%,12吨以上按到户纯水价加收200%;所有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业、特种行业用水单位从3月1日起,以上月用水量为基数下调30%的用水量,下调后的水量为单位用水的基数,如用水量超过基数用水量,实行阶梯式水价,超基数1%~10%以内按到户纯水价加收50%,超基数11%~20%以内按到户纯水价加收100%,超基数20%以上按到户纯水价加收200%。城区以外的居委会、村委会实行上午8:00~12:00,下午16:00~18:00的限时供水的措施。通告还要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将饮用自来水用于浇灌花草、树木和景观用水。同时明确所收取的阶梯式水费必须专项核算,用于专项支出。执行时间从2012年3月1日至旱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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