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济南:停水超过24小时将获得临时用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9-02  来源:济南时报  浏览次数:228
    市政公用服务标准规定:管网水质检测点按规定布点,每2万人设置一个取水点;拓宽水费缴纳渠道,打造“10分钟生活圈”;停水超过24小时须提供临时用水等。
    服务标准规定,供水要实行“10分钟生活圈”特色服务。针对以往水费只能到服务大厅缴纳的情况,拓宽用户水费查询、缴费渠道,用户水费信息可手机短信告知;利用光大银行150个缴费网点开通刷卡交费业务;邮寄水费账单,让用户消费明白、交费透明。
    水费欠费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水费本金,用户交清所欠水费和欠费违约金后,应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接到漏水或爆管报告后,抢修人员应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采取措施。90%以上的漏水应在24小时内修复,节假日不能顺延。
    较大范围计划停止供水或降压时,应提前48小时向社会公示。计划停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向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集中居住区送水。
    对用户反映的水质问题,需要到现场的,供水企业应在1小时内派人上门取样。对用户反映的水压问题,供水企业应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测压。用户与供水企业对缴纳水费有异议的,异议期间供水企业不得停止供水。由供水企业抄表收费的水表,水表正常使用到规定期限后的更新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