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王鹏举) 7月28日,山东省平阴县召开供水价格听证会,参加会议的有听证参加人、听证人、旁听人、新闻媒体及物价局工作人员共40人参加了听证会。
本次水价调整主要是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水价,其中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由1.6元/立方米调整到1.8元/立方米;工业生产、饮食服务及其他经营性用水由2.00元/立方米调整到2.30元/立方米;办公用水由2.60元/立方米调整到3.10元/立方米;建筑用水由2.90元/立方米调整到3.4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由8.00元/立方米调整到10.00元/立方米。
居民污水处理费由现在的0.1元/立方米提高到0.7元/立方米,工业生产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4元/立方米调整到0.8元/立方米;建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3元/立方米调整到0.9元/立方米;自备井用户: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办公、工业、建筑及其他经营性取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元/立方米调整到1.00元/立方米。
会上,平阴县物价局就自来水公司2005-2008年的成本情况及本次价格调整方案进行了陈述。听证参加人对调整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听证参加人普遍认为,适当调整供水价格有利于缓解水资源日益紧张的状况,减少水资源的浪费,是确保供水安全,缓解县城供水企业困难,促进县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有利于促进平阴县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缓解污水处理面临的资金困难。同时,听证参加人也认为供水和污水处理属于公益事业,事关社会稳定,建议平阴县政府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扶持,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合理利用,避免浪费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