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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居民用水价格不调整非居民水价每立方米涨1.07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07  浏览次数:208
  今年西安市居民用水价格将不做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将提高1.07元。昨日,记者从召开的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西安市将继续深化推进水价改革。
  去年发放价格补贴5000余万元
  据了解,去年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民政、城市调查队等部门,研究建立了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目前全市已发放价格补贴5000余万元,使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同时,市物价局还组织开展了涉农、涉企、行业协会、银行收费及医药、教育、商品房价格等专项检查,去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64件,罚没上缴财政621万余元;共受理和查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402件,退还消费者249万元。协调处理了多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纠纷,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非居民水价每立方米提高1.07元
  今年西安市将稳步推进电价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价调整及价格改革政策,做好实行阶梯式电价方案的调研测算等基础,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落实省物价局关于推进销售电价改革、简化电价分类等政策。继续完善并正式核定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建设收费政策标准。
  另外,继续深化水价改革。按照省物价局相关规定,2012年西安市水价改革按照居民用水价格暂不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提高1.07元的原则,在推行分类水价改革的同时,提高自备井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
  加强对房价等行业收费监管
  西安市今年还将继续规范收费行为。通过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继续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同时,加强对学前教育、中小学、医疗服务、药品流通、有线电视、住房价格、殡葬服务等行业收费的调查和监管。
  同时,今年西安市物价部门还将加强生猪和猪肉价格调控,认真落实《陕西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提高生猪调控预案实施的灵活性、前瞻性,稳定生猪生产,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记者王昕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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