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梁晓春) 5月19日,甘肃省庄浪县城区水价调整听证会在县紫荆宾馆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该县物价局主持,来自人大、政协、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经营者等各界听证代表27人,列席代表5人参加了会议。
庄浪县自来水公司经理柳辉就调价的理由大会做了陈述报告。他指出调整水价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成本增加的需要。庄浪城区现行水价是2005年定价的,五年来,随着原材料的上涨、电价的提升、二郎山2号高位水池投入使用后动力费用的增加和东城区供水主管网的建设使供水成本一路攀升,截止目前,吨水成本2.79元,成本高出平均售价1.27元/吨,成本与售价倒挂。二是提高水价是利用价格杠杆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制止水资源浪费的重要措施。庄浪县地下水资源较为短缺,水资源日趋紧张,城市供水这个基础设施已成薄弱环节,如何用好有限的水资源,除了从思想上说明、行动上引导外,利用价格杠杆进行调节确有必要。
庄浪县物价局物价所所长陈江东就供水成本监审情况向大会做了说明。他说,在本次成本监审中,我们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自来水公司2007年至2009年三年的经营成本进行了合法监审,剔除了部分费用,经核算,2007年至2009年售水成本分别为2.43元/吨、2.73元/吨、2.79元/吨。
听证代表就本次水价调整发表了各自意见,他们对该县自来水公司近年来在城区供水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要求自来水公司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节能降耗,挖潜增效,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供水水质。听证代表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产生的听证代表和听证程序合理、合法,符合政府定价的规定,调价对相关行来的影响不大,居民从承受能力和心理上都可接受。
最后,物价部门根据成本监审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参照所在周边县区现行水价情况,初步拟定调价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由1.20元/吨调整为1.70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由1.60元/吨调整为2.85元/吨,工业生产用水由1.80元/吨调整为2.80元/吨,经营服务业用水由2.40元/吨调整为3.20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2.60元/吨调整为5.00元/吨。同时,不分用水性质,在水价外首次征收水资源费0.15/吨。对低收入群体该县自来水公司将继续采取减免水量的政策,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不会因调价受到影响。
最终定价将由该县物价部门汇总听证代表意见报县政府常务会同意后,报上级物价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