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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调整不能绕开听证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10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190
  新华网成都5月7日电(记者陈健)成都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近日出炉,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涨幅超过三成。按照听证方案,成都还拟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今后国家和四川省调整资源水价、水利工程水价时,成都市供水终端价格按同步同幅调整,不再召开听证会。
  所谓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就是随行就市,如果上游价格调整了,居民家中承受的水价就随之变动。这样的联动机制一旦实施,意味着今后成都调整水价可以不再履行听证程序。
  成都水价上涨的合理性姑且不论,但欲通过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来绕过听证会,让涨价变得更“简便易行”的做法,确有不妥。
  我国价格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都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水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最基本的民生资源,水价调整理应纳入听证范畴。
  价格听证会的价值在于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合理合法的价格听证,不仅有助于主管部门更加科学地掌握调价时机和分寸,而且有利于增加决策的民意基础,达成百姓对价格调整措施的理解与支持。如果以价格联动机制绕开听证会,不考虑民意,看似决策更灵活、效率更高,却可能因此丧失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是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推进这些改革中要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决不能让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水价调整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受影响最明显的是低收入群众。通过听证会完善决策,让价格调整在群众可承受范围与社会长远利益间找到最佳结合点,实现最大程度的统一,始终是听证会存在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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