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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计划用水户节约用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4-06  来源:昆明日报  浏览次数:201
  本报讯 记者杨官荣报道 从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了解到,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是节约用水工作中长期坚持执行的重要手段之一。
  1982年以来,昆明就一直坚持实施了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对城市非居民用水户严格实行计划(定额)用水管理。目前,主城区内已有2500多非居民用水户被纳入计划用水管理。据了解,市节水办每年根据城市水资源状况和供水预测情况及非居民用水单位的合理用水需求,结合各行业用水定额,对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每年编制下达二次计划用水指标并按月进行考核,超计划用水部分严格执行超计划和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收费。
  在计划用水管理工作中,市节水办通过与计划用水户签订《昆明市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不断完善节水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和维护等各项相关工作,不断提高计划用水管理水平。经过多年不断摸索,昆明已逐步形成了一套以计算机技术为管理手段的计划用水管理系统。据了解,通过科学合理编制非居民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执行计划考核,超计划用水的收取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这一经济杠杆,促进了各计划用水户切实加强用水节水管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选用节水型器具,努力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降低了水的有效需求,节约了水资源。
  另外,2002年起,昆明就进行“一户一表”、“改表出户”工作,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每户居民实际用水量在10立方米(含1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居民用水价格执行;用水量在11—15立方米的部分,加价100%;用水量在15—20立方米的部分,加价150%;用水量在21立方米以上的部分,加价200%。通过合理制定水价,增强了居民用水户节水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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