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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要突出“公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2-03  来源:河南商报  浏览次数:250
  北京居民水价每立方米拟上调0.9元——从今年1月1日广州自来水全面涨价开始,全国多个城市先后拉开了涨价序幕。专家分析,水务市场化似乎和政府退出公用事业画上了等号,一些地方政府干脆对国有企业“一卖了之”,政府对水企失去控制力导致一系列问题。(12月2日《经济参考报》)
  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或者正准备上调水价。每一个城市出现这样的事,公众的神经就被挑动一次,而关于水价上涨的理由,就会摆出来争论一次。遗憾的是,这是一种怎样的争论呢?几乎是注定了结局的争论——水价最终上涨。所谓的争论,只是让人过过嘴瘾罢了。
  要让水价不出现隔一段时间就让人揪心一次的局面,需要地方政府明确职能,让水价回归“公用”。
  公共交通是公用事业,各城市公交车的票价,尽管并非多年不变、铁定不能涨价,但我们可以发现,各城市公交车的票价总是相对平稳的,“票价”远远没有“水价”那么让人操心、闹心。这里有这么一个原因——公交公司划定票价,背后有政府财政补贴的因素在内。
  出行重要,用水更重要!为什么不能像对待“票价”那样对待“水价”?划定一个基准水价,由地方政府对供水亏损给予财政补贴,这样一来,政府就会真正努力去核准供水成本,水企是“真穷”还是“哭穷”才不会是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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