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郭志勇) 甘肃省定西市区自来水供给始建于1971年。由于定西市区范围内无饮用地下水,城市供水水源井分别选在距该市区22KM、24KM的西寨乡下凡坪村和内官镇锦屏村汲取深层地下水供应城市生产、生活所需用水,水源至城区输水管线长达30多公里。定西水司历经38年的发展,日供水能力由1974年的4500M3提高到5万M3,管线总长度由1974年的17.3公里增加到148公里。2003年6月投资6300万元的定西城区供水扩建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并于当年7月份开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支付转贷资金利息。由于输水管线维修费逐年增加、动力电费价格不断上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等原因,致使定西市自来水公司售水成本费用大幅度上升,2008年12月底售水成本为2.89元/吨,而平均售水价格为2.60元/吨(含改善水质费及水资源费)。自来水价格自2003年3月调整后至今六年未作调整。目前,供水价格与实际制水成本差距甚大,企业连年亏本经营。由于种种不可控因素,致使自来水成本猛增,企业已不能通过内部管理无限度降低制水成本来维护生产,企业扩大再生产难以维继。所以,他们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16字原则,针对供水企业新建、扩建供水能力的现状,该公司建议在水价调整中应将还贷利息,扩建工程固定资产使用后的折旧,电价调涨等费用通过水价调整合理解决,不应出现亏损经营,并以合理的净资产利润率来核定供水价格,保证供水企业的良性发展。
定西水司拟调整水价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固定资产输水管线逐年增加(固定资产原值为8613万元),按规定应提取的折旧费直接进入制水成本。自来水专用设备折旧年限规定15-25年。由于按规定提取折旧费大,目前企业实际按延长折旧年限40年提取折旧费,年提取折旧费372万元,每吨水成本中含折旧费为0.92元。
二是国家电力部门在我区推行农村综合分类电价。动力电价2003年-2008年五次上调,2003年执行电价0.686元/吨,2008年执行电价0.833元/度,上调0.147元/吨,并且由于地下水水位下降后使得潜水泵扬程增高、用电量增大,导致动力电费增加(每吨水成本中含动力电费0.26元)。
三是供水管线长、管网老化问题突出。70%地下旧网管线急需更新维修,但由于近年来物价飞速上涨,供水管线材料价格居高不下,促使管网维修费、水源维修费逐年大幅度增加。
四是城区供水工程使用“国债转贷资金”800万元。开始每年还本付息,每年利息支出18.24万元,利息支出每吨水增加成本0.045元。
五是城市供水作为重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具有超前性。随着新市区建设速度加快等因素,固定资产投资逐年不断增加,固定资产折旧没有按规定足额提取,使企业改造资金缺乏,而新城区建设又不允许滞后,必须负债承建,对企业的现金流产生很大的压力,企业后续发展举步维艰。
六是2008年启用苦咸水处理设备。动力电费、维修费用等运行成本大幅增加,该设备需连续运行,负荷重,磨损严重,配件更换频繁,又未计提折旧费(该套设备每年应计提折旧96万元),所以,设备维修和更换配件没有后续资金保障,市区供水安全随时出现故障,企业经营风险加大。
按2008年实际售水成本费用发生额计算水成本每吨2.89元,但平均售水价每吨2.60元,水成本与平均售水价倒挂0.29元/吨。增值税税率6%、城建税税率按增值税的7%、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利润按成本费用的10%计算,那么售水成本每吨为3.41元(如果按规定提取折旧费,每吨水应增加售水成本0.48元,每吨水销售成本为3.93元)。而在2003年调整水价时,是按照2002年底费用实际发生数计算售水成本的,没有考虑城区供水工程完工资产入帐后应计提的折旧费,支付的贷款利息。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一些企业不能通过内部管理无限度降低成本来消化的费用及扩大再生产投资所需的资金,应调整水价。目前定西水司售水成本与平均售水价格严重倒挂,售水成本企业无法消化情况下,特向物价部门申请审核水成本,将近几年的钢性费用支出核入水价中。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定西水司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按“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特提出拟调整水价方案:
1、生活用水由现行每吨1.50元调整为2.00元(公共水站执行同标准),调增0.50元,调幅33.33%;
2、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由现行每吨2.30元调整为3.00元,调增0.70元,调幅30.43%;
3、工业用水由现行每吨2.80元调整为3.80元,调增1.00元,调幅35.71%;
4、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每吨3.00元调整为4.00元,调增1.00元,调幅33.33%;
5、特种用水由现行每吨4.80元调整为6.00元,调增1.20元,调幅25%。
以上含水资源费0.0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