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皮小姐最近心情很不好,她的郁闷之处在于:水费违约金怎么能比水费还高呢?对于收费部门制定的违约金收取标准,她觉得有些霸道。
居民愕然:违约金比水费本身还高
皮小姐家住南昌市桃园小区,由于经常出差,对生活上的“小事”往往顾此失彼。7月21日,当她打开南昌供水网查询水费时,感到有一种“被欺负的感觉”。
“我家半年来共欠水费71.25元,可是违约金就占了30.21元。”皮小姐说,她的欠费从去年10月一直到今年6月,其中去年10月份抄表的水费为10.08元,而查询那天违约金显示为13.15元,12月份抄表水费为8.4元,违约金同为8.4元……
“他们是按照每日0.5%的比例收取违约金,且计算复利,滞纳金很容易超过水费。”从事金融行业的皮小姐说,她不是恶意拖欠水费,只是平时很难顾及这些琐事,但是没想到违约金会比水费本身还高。
供水公司解释:抄表15天未交费即产生违约金
水费违约金是怎么产生的,何时缴费才不算违约呢?
“我们和用户签订的使用合同上,都已划定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29日,南昌市供水公司用水服务中心涂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抄表员抄完水表15天后,如果用户还未交费就开始产生违约金。”
这名负责人继续解释说,按照用水合同约定,水费违约金按照每日0.5%收取,目前南昌的自来水一般用户,通常是两个月抄一次表,抄完录入到微机内,一般自抄表的两日内即可把信息传送到银行。
据介绍,按照南昌市供水公司的规定,抄表后两天之内抄表员必须向住户发送水费通知单,并设置专职复核人员检查抄表员的发单工作。15天后住户如果还未交费,抄表员会再次发送催费通知单。如果用户仍然没有缴费,这时就会开始产生违约金。违约金的产生与水费多少无关,而与缴费时间有关。
“违约金主要是防范恶意欠费,如果用户确实有特殊原因,可到用水服务中心说明,我们可以视情况减免。”最后,涂姓负责人说。
律师说法:收违约金不应超过本金
记者分别调查了南昌燃气、移动、供电、电信等服务单位的收费情况,发现都会收取违约金,只是个别单位还叫“滞纳金”,其中供电公司的违约金是每天加收0.1%,其他单位要么是0.3%,要么是0.5%,但有一点完全相同:“上不封顶”。
“很多违约金、滞纳金收取标准都是政府部门和掌握垄断资源的企业出台的,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律师桂松华举例说,以用户欠费1000元,分别欠费3个月、12个月为例,违约金按照每日0.5%收取,其应分别缴纳违约金为450元和1825元。
“以一年期银行贷款标准利率5.31%计违约金标准,用户缴纳违约金标准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4倍。如果以老百姓住房公积金5年以下贷款利率3.3%为标准计算,用户缴纳违约金标准则超过贷款利率的53倍。”桂松华说,“一些服务企业缴纳违约金上不封顶,且计算复利,随着时间的推移,雪球越滚越大,让老百姓觉得极其不合理。”
“滞纳金不超本金,早就是国际通行惯例。”桂松华说,去年公安部首次规定滞纳金上限,即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禁超过罚款数额,并从2009年4月1日开始调整。可以说,公安部带了一个好头,但遗憾的是,很多垄断性企业并没有跟进。
桂松华说,正确的做法是,供水、供电、燃气和电信等企业催缴后,用户仍欠费的,可对用户收取违约金,但违约金标准不得超过欠费本金,且不得超过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标准利率。
本报记者张绪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