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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协关于开展城市供水价格调查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2-29  浏览次数:785
关于开展城市供水价格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协,各有关城市供水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七会议大精神,全面、科学、健康地推进城市供水行业改革,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水价改革十分必要。即《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1810号)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近年来又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关于水价改革的文件,对于推动和促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目前全国还有相当比例的城市供水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原因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也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为此,中国水协拟组织对全国重点城市进行一次全面的水价调查,对目前城市水价和供水成本的构成,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及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税收等各种税费情况及其在水价中所占的比例,设施改造、电价及原材料等价格调整及其他因素对供水成本的影响等(具体见附表),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在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水价改革的建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建设部等政府主管部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此次调查范围为全国重点城市,主要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及副省级城市。如一个城市有两个以上供水企业的,仅调查中心城区最大规模的供水企业。
二、调查要求
调查资料的年限是2005和2006年两年,调查资料来源应当是经审计的当年供水企业经营成本的会计材料,并按年度分别填报。
三、具体部署
请中国水协的各位副会长、常务理事按今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要求,负责所在城市的水价调查,并请将结果直接报中国水协秘书处。其他城市由当地供水企业直接填报后报中国水协,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协和各有关城市供水企业对此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四、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员将调查材料于2007年底报中国水协秘书处。
联系人:韩美玲
联系电话:010-66410350   传真:010-66411844
电子邮箱:cwsa2007@yahoo.com.cn
附件:1.城市供水价格调查表
      2.水价调查表填表说明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抄报:建设部综合财务司、城建司
抄送:中国水协各位副会长,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自治区首府的中国水协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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