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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重拳出击防治重点水污染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15  来源:皖西日报  浏览次数:360
  为加强治理安徽省六安市在国家重点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流域中涉及的“一湖一河”,确保合肥及下游地区的水源安全,六安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水污染防治工作。

  严把新、改、扩建项目环保审批关。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转报,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批准用地手续,电力部门不予供电。今年6月底前,开发区、工业园区要完成建设规划的环评和报批工作。凡是县区区域内出现1起建设项目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六安市环保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审批或转报该县区所有建设项目环评,直至整改到位。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所有排污单位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都要做到持证排污,做好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监测和监督。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要限产限排。对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要及时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治;情节严重的,要挂牌督办并公开曝光;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停产整治期间,发展改革、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暂停对其新、改、扩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和转报。有关部门一律取消该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所有评先表彰资格。

  另外,至今年年底,所有国控、安徽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都要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安徽省、六安市监控中心联网,保证企业能够稳定达标。自今年6月起,六安市环保局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每半年要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息。自2008年起,六安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区的万元工业增加值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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