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化柔性执法和审慎监管,实施亮码入企执法检查……安徽省水利厅日前组织开展规范涉企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涉企水行政检查“立规矩”,进一步优化水利法治化营商环境。
广开言路“查问题”
安徽省各级水利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多形式、多渠道收集涉企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广泛收集企业、群众、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线索。
安徽省水利厅修订《安徽省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执法主体资格、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法律与裁量基准适用、文书规范等多个方面,重点对2024年度厅本级26起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细致的评查。各级水利部门重点评查涉企水行政处罚过程中趋利性执法、执法乱作为、执法不作为等问题。同时,深入分析执法数据,对2024年涉企水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重点抽查,梳理分析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明确清单“严标准”
对照《安徽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安徽省水利厅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制定事项清单及行政检查标准,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检查事项、依据及检查标准,建立水利领域涉企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行为规范”。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比例、内容、方式及频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专项行动中,安徽省水利厅深化柔性执法和审慎监管,制定水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实行不予处罚清单动态管理,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规范执法“守规矩”
安徽省水利厅制定厅直有关单位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围绕强化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6个方面,推动厅直有关单位水行政执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组织举办全厅系统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
在检查中,安徽省水利系统严格执行“目录之外无检查”原则,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涉企水行政执法行为。
合肥市水务局梳理全市涉企监督对象清单,统筹管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涉河建设项目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扰企。芜湖市水利局建立监管事项清单“一张表”、统筹涉企执法“一计划”,指导企业建立自查机制,推进“检查码”及“智慧督”平台运用,实施亮码入企执法检查。
强化监督“防反弹”
安徽省水利厅制定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选取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进行指导调研,查看整治效果,听取基层意见建议,避免执法活动过后发生反弹。
对发现的问题,安徽省水利厅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同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未按照法定时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形纳入省级河湖长制考核指标,切实拧紧整治涉企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责任链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