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近日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推动农村供水工程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云南明确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举措,包括全面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结合县域内镇村分布、人口规模等,科学确定县域统管模式,合理确定县域统管主体;压紧压实供水管理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农村供水保障的责任主体;加强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指导各地及时开展工程验收移交、合理确定产权归属、强化统一管理维护;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完善标准化管理制度;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指导各地建立和执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三同时”制度;持续深化农村供水水价改革,指导各地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水价动态调整机制、水费计收机制等;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孪生供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