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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2.1元/吨 我国居民自来水价格处于世界哪种水平?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5-14  来源:E20供水圈层  浏览次数:10
 供水是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对区域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作用举足轻重,水价与公共服务的综合水平、区域的高质量发展密不可分。E20供水研究中心调查统计,居民第一阶梯基本水价平均为2.1元/立方米,36个重点城市居民基本水价平均为2.41元/立方米,这一价格处于世界哪种水平?本文从国际对比、居民负担及公共服务领域费用支出三个维度展开分析。

  一、我国居民水价所处世界水平

  E20供水研究中心对我国36个重点城市现行水价进行梳理,从基本价格看,居民一阶现行价格最高为4.28元/立方米,最低为1.37元/立方米,非居民最高为7.54元/立方米、最低为1.59元/立方米。平均基本供水价格(居民一阶)为2.41元/立方米,非居民为3.69元/立方米。

 

图1:36个重点城市居民一阶和非居民基本水价

  根据E20供水研究中心对G20首府居民用水价格的调查,以年用水量100立方米为统一比较基础,美国华盛顿特区的居民年用水费用最高,接近1300美元、澳大利亚堪培拉、英国伦敦、欧盟布鲁塞尔其次,在500-700美元之间。

  中国北京供水价格在20个城市中位于第17,仅高于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和印度新德里。而北京地区水价在我国36个重要城市中排名第三,已属我国水价较高的城市。

图2:2023年G20首府(居民)年用水量100m3的总收费(美元)

  E20供水研究中心测算,我国居民第一阶梯平均基本水价(既自来水价格)约为2.1元/立方米,终端水价(除自来水价格外,通常还包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税等)约为3.2元/立方米,如果以年用水量100立方米计算,年用水费用为320元。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调查了2022年欧洲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平均价格,约为21.6元/立方米(汇率为2022年均值)。也就是说,中国均价约为欧洲均价的14.8%。

  二、水费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

  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对水价的敏感度不同,水价支出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占比可以更好的衡量居民的实际水费负担。我国和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在水价的制定研究中引入了居民可承受能力,根据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来分析水价的合理性。

  根据《2023年中国水资源公报》,我国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为125升/天,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按照我国居民终端水价均价为3.2元/立方米计算,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为0.28%。如仅算自来水价格(居民一阶基本水价),则占比仅为0.18%。

  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规定,城市居民人均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例在1.5%~3%以内时,为用水户可接受范围。许多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都给出了居民水价承受能力基准,如世界银行(WB)为3%~5%、亚洲开发银行(ADB)为5%、英国(UK)政府为3%、美国(US)政府为2.5%。无论按何种依据,我国水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均属于较低水平。

  纽约、伦敦、东京家庭水费支出占城市家庭收入的比例介于0.70%~1.34%,平均为1.00%,均低于有关国家和组织建议的可承受能力基准值,水价均在居民可接受范围。北京、上海和广州的家庭水费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偏低,仅为纽约、伦敦、东京的1/4左右[4]。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水资源公报》数据,北京人均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量0.145立方米/天,当年北京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1752元,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约为0.31%。北京居民人均月水费支出约为21.75元左右,约等于一杯奶茶。

  三、水价与公共服务领域价格对比

  近年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居民用电平均价格约为0.596元/千瓦时,同年人均电力生活消费量为869千瓦时,月人均电价支出大约为43.16元;我国生活天然气均价约在2.73元/立方米,同年人均消费量为592亿立方米,天然气用气人口为4.56亿,人均天然气生活消费量129.8立方米,月人均燃气支出约为29.5元。根据《2023年中国水资源公报》,我国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为125升/天,按照我国居民终端水价均价为3.2元/立方米计算,月人均水费支出约为12元,约为电费支出的27.8%,燃气费支出的40.7%。由此可以看出,虽然从单位价格来看,水价高于电价和燃气价格,但从人均的月度开销来看,水价明显低。

  四、结语

  我国水价之所以处于较低水平,与供水行业的历史发展特性和民生保障定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作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之一,自来水的价格必须保持在一定的合理区间,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自来水定价需要兼顾社会公平、资源节约和运营可持续三重目标。水价过高将加重居民生活负担,尤其对低收入群体而言,基本用水需求可能面临支付困难,这不仅违背公共事业普惠性原则,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这也是为什么在各地调整水价时,通常会面向困难群体推出优惠政策。但过低水价则会导致水资源浪费加剧,削弱节水意识,同时使供水企业陷入"成本倒挂"困境,管网维护、水质提升等投入难以保障,最终损害供水系统的长期稳定性。理想的水价定价应采取“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既可以保障民生底线,又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合理用水,同时配套精准补贴政策,在维护水资源价值、确保企业良性运营和守护社会公平间实现动态平衡。但目前我国水价往往无法覆盖成本,更何况兼顾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因此还需进一步完善供水价格机制。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再次明确,要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强化企业成本约束和收益监管,综合评估成本变化、质量安全等因素,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健全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面对我国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的要求,推动公共服务价格机制完善,满足用户日益提升的饮水用水需求,始终是实现多方共赢的核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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