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福建已建成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约1.28万处,公益性小型水库2317座,大中型灌区干支渠沟2.1万公里。但叶敏在近年来的调研中发现,这些小型水利工程虽然在保障农村供水、农业灌溉、度汛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却在专业化管理、管护资金、管护标准等方面存在问题。
此前,福建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在此基础上,我建议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制定统一管护标准,鼓励以市域或县域为单元集中管护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让农村的水利工程建得好、管得好、长效益。”叶敏说。
细微处出发,实践中落笔。叶敏介绍,2025年福建省水利厅将创新推进“1+3”小型水利工程集中管护试点,把单村供水、小型水库、山洪防治设施、水资源监测设施等管护整体打包委托第三方集中管护,实现统一管护机构、统一管护标准、统一管护要求、统一监管平台“四个统一”,并逐步扩大到小型水利工程“1+N”集中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