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9日从海口市环卫部门获悉,经过3年的前期调研,海口市计划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本月17日将举行价格听证会。
从2005年起,海口市环卫部门开始进行海口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到中山、惠州、无锡、厦门、合肥等国内已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城市考察学习。
海口市拟采用“水消费系数法”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实施方法是:把水消费群体分为居民组类、行政组类、工业组类、商业组类等10大征收组类。以水消费量系数计算不同类别用户对应的垃圾产生量,科学确定收费标准后,利用供水收费平台,将垃圾处理费纳入水费系统一并收取。
据介绍,海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划征收对象包括城区范围内接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的居民(含暂住人口)、企事业单位、部队、个体经营者、机关团体及其他生活垃圾产生者。
海口市将于本月17日举行生活垃圾处理费价格听证会。海口市有关部门将整理听证代表的意见,拟出开征方案,然后报海口市政府审批。
海口市环卫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海口市计划开征垃圾处理费后,一律取消其他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收费项目,其中包括海口市各区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有偿清运费和卫生管理费。海口社区、居委会的小街小巷的环卫管理经费计划由市、区两级政府财政拨款解决。物业管理公司向住宅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时,不能再收取垃圾清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