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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节约水资源 保护水环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8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68
        滔滔黄河水,积淀着乌海市发展的底色,润泽着生态美景的成色。近年来,乌海市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和水安全保障“五水共治”,有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在乌海落地落细落实。

全面建立责任体系

静谧美丽的乌海湖、玉带绕城的甘德尔河、景致优美的凤凰河……乌海是黄河流经内蒙古的第一站,良好的水环境也成为市民最大的民生福祉。近年来,乌海市委、市政府驰而不息地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探索建立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让市民获得愈加美好的“水生活”。

乌海市全面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保护治理管理责任体系,设立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152名、河道警长12名,让每条河流都有了“家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管理体系,实现每条河都有人管、有人护。

河长制有着鲜明的水文明烙印,早在唐代、北宋、金代,便已十分注重这一制度的设计规划和管理内容,河长制也成为我国水文明发展的绵厚底色。而今,乌海市以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高位部署、系统谋划,形成了河长制局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则,全面开展河湖保护、联合执法、暗访等专项行动,凝聚起河湖保护、治理管理的强大合力。

为不断“强内功”,乌海市每年组织开展基层河长专题培训,推动河长制工作进入党校课堂,提升河长、河长制责任单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并将河长履职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河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为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乌海市持续推进河长巡河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就全方位落实“四水四定”、黄河防凌、滩区居民迁建、禁限种高秆作物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行河长制以来,乌海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4万余人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00余个,清理各类河道垃圾125万余吨,让水更净、湖更美、河更畅、林更青、岸更绿。

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今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乌海市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织密法网、协同联动,护航黄河乌海段长久安澜。

为推动河湖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乌海市建立了“河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和河长办与检察院协作配合机制。乌海市河长办、乌海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检察建议书,全面清理整治“四乱”问题。

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是黄河进入内蒙古的第一站。今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案件联合办理、线索移送、案件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技术协作等机制,构建起黄河两岸生态保护“同下一盘棋”的协作新格局。

乌海市建立了“河长+警长”联动协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河长+警长”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河长+检察长+警长”、部门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检察长、警长主动出击,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全力护航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底线守住生态红线是黄河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乌海市全面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开展水利、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5部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巡查和线索排查,通过检察院发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河违法犯罪线索立案侦查等方式,最大限度遏制水事违法事件发生,保障河湖安全。

统筹推进“五水共治”

在乌海市博物馆,一套从新地古城遗址发掘出来的汉代绳纹陶水管精致美观、工艺考究,无论是实用性还是美观度,都堪与现代使用的水管媲美,也从侧面反映出乌海先民对于水的珍视和合理利用。

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是减少水资源浪费的关键。乌海市始终坚持节水优先、量水而行,深入推进节水控水行动,全面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近年来,乌海市通过水权转让新增用水指标,实行“预算+计划+定额”的“3+”管理模式,将再生水、集蓄雨水、矿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等多种模式,推进水资源“取供用排”一体化管控,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和效益,着力解决指标性缺水和结构性缺水矛盾。

位于乌海市的龙游湾湿地是罕见的城中次生湿地,曾是一片荒凉的盐碱地,通过种植适生植被、沟通水系、生态补水等一系列措施,该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逐年完善,先后建成亲水平台、补水泵站等基础设施,并设置科研监测站点。如今的龙游湾湿地已然成为集生态环境保护、水质净化、休闲观光、科普教育于一体的国家级湿地公园。

近年来,乌海市不断深化水生态修复,通过干支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实施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清淤生态试验项目,谋划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清淤及矿区生态修复一体化治理项目,有效遏制河道淘岸水蚀和淤积,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同时,不断加强水环境保护,按照黄河保护河道岸线、管控线、引导线的要求,严格执行停建令、禁种令,1.1万亩禁种区域连续3年未种植高杆作物,6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Ⅲ类水质比例达100%。

为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黄河乌海段主河槽区禁用化肥农药,滩区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下降。全市污水处理利用率达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此外,不断夯实水安全保障,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建立水库大坝“四个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三个责任人”防御体系,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筑牢安全度汛应急处置的铜墙铁壁。乌海市还通过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方式,高标准建设巴音陶亥和乌达区农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保障了2.5万农区居民的饮水安全,乌海市水安全保障能力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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