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柴油泄漏,导致长江段面受污染,川南泸州电厂柴油泄漏污染事件震惊全国。12月25日,四川省环保局透露对该事件的处理结果:除对该公司处以20万元的顶格罚款,追究相关责任人外,在半年内暂停审批泸州市新建项目(污染治理项目除外)。据了解,因企业污染事件导致整个市州暂停项目审批的处罚,在四川省尚属首例。
污染长江泸州新建项目叫停
11月15日,泸州市“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电厂”发生柴油泄漏污染长江事件,造成泸州市区自来水厂停止取水,并对重庆市部分地区造成影响,引起全国关注。国家环保总局认定,该事件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省环保局对泸州市人民政府开出了“环保罚单”:从今日起至2007年5月15日,暂停对泸州市除污染治理项目以外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如在此期间发生“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盲目蛮干?柴油外泄污染长江
据了解,11月13日上午9时许,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泸州电厂有油污外排。经现场调查发现,泸州电厂排污口下游有少量油污,油污滞留在小溪内,未进入长江。15日下午,再次接到举报,执法人员到现场时发现,长江江面有条长约几公里的柴油污染带,经查发现,柴油经1号供油泵冷却水管泄漏随雨水排放沟直接外排。柴油泄漏从当日上午10时供油泵运行开始至下午6时切断,历时8小时,导致该市两个自来水取水点中断。未发现有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死亡的现象。
事故发生后,经省市联合事故调查组查明,此次柴油泄漏事件是由于泸州电厂与施工单位擅自将冷却水管接入雨水沟,导致大量柴油从冷却水管外泄;另一方面由于厂方及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操作工人盲目蛮干,不慎将部分污油外排。
25日,省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一个关键细节:事故发生后,泸州电厂故意少报柴油泄漏量。泸州市环保局和企业经过再次进行核实,最终查明泄漏油量为16.9吨。
上报不实 顶格罚款20万
省环保局按四川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做出决定,在2007年5月15日之前暂停审批泸州市除污染治理项目以外所有新建项目。并对川南发电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此外,企业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扣减奖金、撤销职务等处罚。对川南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史勋扣减半年绩效考核奖金并提请董事会给予警告处分;对该公司副总工程师苟发全扣减三个月绩效考核奖金并撤销副总工程师职务;对锅炉专业组副组长程忠飞扣减三个月绩效考核奖金并撤销副组长职务、解聘其锅炉专业工程师岗位等。?(孙琪)
泸州电厂漏油事件始末
11月15日泸州市川南发电有限公司泸州电厂发生柴油泄漏事件,部分柴油流入长江,造成泸州市区自来水厂停止取水,并对重庆市部分地区造成影响。
11月15日15时30分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又接举报,长江泸州市江阳区方山镇段发现油污,疑为泸州电厂所排。
11月15日省、市环保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启动应急预案拦截捕吸油污。事件发生后,我省立即函告重庆市政府,川渝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加强联动。泸州市迅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拦截油污并严密监测水质。
11月16日在重庆江津油溪段观察发现江面出现油污污染带后,重庆市环保局立即在该江段组织拦截捕吸,有效地防止了油污进一步下移。
11月21日厂区外小溪沟污油回收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