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定价机制。对规模较大、具备完整制水设备和输配管网,并由供水企业、水管站等运营管理单位统一运行维护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由政府统一确定;对规模较小、由受益范围内的农民用水户协会或村集体负责管理,以及村民自建自管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由供需双方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协商确定。
二是建立征收机制。对条件允许的村推行农村供水智能化管理系统,在用水户中安装预缴费智能水表,实现充值刷卡用水。如,龙泉镇展良村已全部安装智能水表,村委会设立有供水服务平台,村民可在网上或服务平台预充值刷卡后即可通水使用。对仍使用老式机械表计量收费的村由村集体设立收费网点,明确人员负责费用收取。
三是建立监管机制。建立水价、水费公示制度,由供水经营企业在收费处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主体、收费依据及标准、计费办法、投诉举报电话等,按时公开水价收支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增强水费征收的透明度。同时,利用公示栏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的政策解读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具有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的水情教育,引导农户树立节水观念和节水意识,增强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