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顶层设计 构建合力攻坚格局
2022年,山东省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节约用水作为重点内容率先开展专项巡视。山东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于2022年1月正式施行,沿黄9市开展“黄河水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协同立法,9件法规成果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为黄河战略流域协同进行立法,为开展节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地方性法规保障。
为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德州市启动节约用水集成改革,滨州市开展“四水四定强引领,五水并举谋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凝聚起全社会节水控水工作共识。在各级党委、政府高位推动下,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纵深推进的节水工作强大合力。
实施正向激励 完善节水促进机制
山东省将落实节水激励政策作为主攻方向,对上积极争取,横向积极协调,多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省委省政府将节水工作纳入督查激励事项,每年对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5个设区市进行督查激励。2023年,省财政专门安排节水补助资金1000万元,对每个督查激励的市奖励200万元。为鼓励先进、激发干劲,省节水联席会议在全省开展了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专项通报表扬。
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节水领域,山东省水利厅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启动“节水贷”融资服务工作,为节水项目建设、节水企业发展提供专项信贷支持,已扶持节水项目26个,累计授信额度18.6亿元,贷款余额近3亿元。专门印发通知加快推进合同节水管理,2022年,全省实施合同节水项目22个,吸引社会资本5.28亿元。2023年,为6个市安排补助资金344万元,着力打造合同节水管理典型。
坚持示范引领 推进节水载体建设
山东省将节水载体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发动各部门积极参与,不断巩固扩大建设成果。2022年,全省新增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25个,累计建成119个,覆盖率87%;评估认定节水型高校32所,累计76所,建成率达到48%;山东省省直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建设全面完成;新评估公布8处省级节水教育实践基地,累计公布24处,成为面向全社会开展节水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
今年1月,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省水利厅开展“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创建”活动,包括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节水型高校、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标杆、节水型灌区5项,其中,水资源集约节约示范县为新申请创建项目,节水载体建设步入省级示范创建新阶段,节水载体建设步伐加快,节水载体建设成效显著。
强化监督检查 规范节水管理工作
山东省加快完善节水制度体系,2022年分别印发进一步规范节水评价工作、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的通知,近期将印发严格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不断强化用水定额体系建设和执行应用。2022年,制订、修订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开展了工业用水定额应用评估,组织黄河流域火电企业对照用水定额开展水效对标,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复核,全部达标。
严格落实各项节水管理措施。督促各市将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2022年,全省有365个规划和建设项目开展节水评价,其中10个项目未通过审查。加强重点用水单位节水监督,及时调整省市两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目前有国家、省、市三级监控单位共1001家。对16市开展节水监督检查,共抽查企业、高校等70余家,重点检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定额应用等情况。2023年将对部分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大户开展用水审计试点,把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