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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阶梯水价拟下调水量基数 或从22吨“起跳”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335
 10月1日前,广东省东莞市将在全市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6月17日(17日)市有关部门召开阶梯水价制度征求意见会,拟将原方案中各级水量基数下调1吨-3吨,这意味着市民的用水限制更加严格。
  
 10月1日前全市推广
  
 去年11月,中堂、黄江两镇率先试点阶梯水价,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鼓励用户节约用水。6月17日,中堂自来水公司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镇湛翠村和一村两个村实施阶梯水价以来,生活用水量较之前明显减少了10%以上。
  
 6月17日下午,市有关部门召开了阶梯水价制度征求意见座谈会,正式定下水价改革时间表。7月1日前率先在大市区、大岭山、清溪、樟木头、沙田、道滘、石碣等镇推广阶梯水价,10月1日前全市各镇街要全面实施。
  
 水量基数有所下调
  
 根据试点镇的情况,座谈会上提出,对原方案中各级水量基数进行下调,幅度在1吨-3吨之间。例如每户第一级用水量原先为25吨/月,现调整为22吨/月。
  
 “第一层次的用水量如果核定过多,起不到督促居民节水的作用。用水量过少,又会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现在正对新水量基数征求意见,一定会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的用水量。”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说。中堂自来水公司表示,一般每户居民用水量都不会超过20吨/月,新标准虽然更加严格,但每月22吨的用水量完全足够,不会影响居民的正常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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