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监管责任,提升地下水资源管理能力。管理处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立足灌区水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灌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灌区351个地下水取水口监管,重点加强灌区超采区178眼机井监管,将监管任务分解到人,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实现灌区机井动态化监测、常态化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补齐地下水资源管理短板。充分利用灌区已架设运行的机电井远程智能监控设施,专人负责、轮班值守,登记好机电井运行台账,对运行机井的启动、充卡、运行等做到全程跟踪监管。加大机井巡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所管机井进行检查,确保机井计量设施安全运行。同时根据供电部门提供的机井用电量进一步推算机井用水量,补齐计量短板,使用水计量更加精准,有效遏制了“搭桥过线、取线运行”等违规现象发生。
坚持节水优先,大力推广高效节水新技术。在超采区机井控制灌溉区全力推行管、喷、滴灌节水工程,2022年灌区高效节水面积达到14.34万亩,占总播种面积34.9万亩的41.2%;通过推广农业节水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加强工业、生活、生态计划用水,积极引导生产企业采用新装备、推广应用新工艺,加强污水处理,实现水循环利用,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普法宣传,加强超采区联合执法能力。加强《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水法制环境,加大对地下水超采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水资源执法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地下水超采区管理的良好氛围。加强与自然资源、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协同执法力度,提升联合执法能力,形成水资源管理强大合力,确保地下水水位运行稳定,全面提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能力。